4月22日,中国工程院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咨询研究项目组发布《生态文明建设若干战略问题研究》(二期)项目研究成果和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是基于中国工程院开展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与评估》作出的。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7年我国生态文明指数得分提升显著,37个城市生态文明指数显著上升,198个城市生态文明指数明显上升。
其中,2017年中国生态文明指数为69.96分,比2015年提高了2.98分,总体接近良好水平。福建省、浙江省和重庆市在全国省区市中生态文明指数排名前三位。厦门市、杭州市、广州市、珠海市、长沙市、三亚市、惠州市、海口市、黄山市和大连市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前十位。其中,黄山市生态文明指数得分77.51分,比全国平均指数高出7.55分。
据介绍,生态文明指数以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为单元,采用综合加权指数法评估市生态文明指数,以各市生态文明指数平均值计算省和国家生态文明指数。具体评估指标包括生境质量指数、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人均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单位建设用地GDP、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等17项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