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长江安徽段保护修复攻坚战要求,安徽将全面整治劣Ⅴ类水体,2020年底前,长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南淝河施口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按照《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污染防治七大标志性战役之首。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长江干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安徽将全面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4月底前完成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摸排工作,8月底前完成规定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除整改时限为2020年底外,必须在2019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