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
为充分发挥风景园林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更紧密地团结广大会员,倡导广大会员积极参与行业工作,鼓励和宣传优秀会员,向政府和社会推荐优秀风景园林方面资源,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星级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单位会员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参评单位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星级单位会员评选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单位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星级单位会员评选指标》(以下简称《评选指标》)的要求准备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并按照“一级指标”顺序装订成册。
3.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部。
三、评审
1.由学会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选指标》打分,确定评选等级,并对达到四星级标准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查,将最终结果在学会网站公示、公告。
2.评选结果以学会文件公布为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五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评选活动。
四、等级设置及评选周期
等级设置为:一、二、三、四、五星级。
50-60分授予一星级单位会员,61-70分授予二星级单位会员,71-80分授予三星级单位会员,81-90分授予四星级单位会员,91分以上授予五星级单位会员。
评选为五星级的单位会员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评选为三、四星级的单位会员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评选为一、二星级的单位会员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
五、表彰
学会将在会员日活动上对星级单位会员统一表彰,授予牌匾。
六、其他
1.本次活动采取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文件所含附件请到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下载。
3.材料提交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6001室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部
联系人及电话:李长明 010-88082568-8055 13693551554
张映晓 010-88082568-8065 13910606862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