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该政策文件,广州市的“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将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申请调整。同时,将坚持“修旧如旧、建新如故”原则,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申请调整标图建库
《实施细则》的一大亮点在于,对“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予以动态调整。即“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申请调整。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每年12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和办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前。数据申报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基础资料共享。
在推进旧村全面改造方面,《实施细则》规定,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因用地和规划条件限制无法实现资金平衡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可采用征收等方式整合本村权属范围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用地作为安置和公益设施用地,采用协议或划拨方式纳入旧村改造一并实施建设,也可通过政府补助、异地安置、异地容积率补偿等方式在全区统筹平衡;市重点项目可在全市统筹平衡。
对于旧村全面改造涉及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处理、地价评估、土地勘测定界、审批时测算的土地出让金(采用自主改造、合作改造模式的)、拆迁奖励(从不可预见费中单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增加纳入改造成本。拆迁奖励原则上不得超过改造成本的3%。
历史文化建筑要“修旧如旧建新如故”
《实施细则》指出,旧村微改造应注重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保护,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旧城镇微改造应注重消除居住安全隐患,完善生活设施,实现老城区品质和功能提升;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严格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整治更新。旧厂微改造应注重产业转型升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的积极性,鼓励金融、文化教育、养老、体育等现代产业及总部经济发展,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
加大城市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将一江两岸三带,重点城市主干道两侧,重点功能区,54平方公里旧城区,重要生态管控区,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名镇,不可移动文物周边等重点区域范围外的更新项目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审批权依法按程序委托各区政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