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建立全国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全国园林绿化市场秩序,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厦门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编制了《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希望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4月8日前反馈给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梅丹,010-57365229
付彦荣、刘艳梅,010-88083198
邮 箱:chslabwh@163.com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