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园林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和行业自律,经黄山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和黄山市民政局批准同意成立“黄山市园林协会”。
一、协会的性质:是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养护等有关单位或个人自愿结成行业性的非营利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二、协会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团结和组织广大绿化建设工程工作者及有关单位和组织,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园林企业的管理、自律,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为城市园林设计、施工、管理服务,以提高园林景观的品质和品位,为建设美丽城市和美好乡村服务。
三、协会的业务范围: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为: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为基本职能,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调查、收集和整理国内外园林企业的相关技术、管理资料及情报信息,积极围绕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行业自律以及信息共享开展社团活动;
(三)总结交流和推广园林设计、施工、管养的经验和技术成果,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和论文;
(四)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主持或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方案的审查、验收及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鉴定;开展相关人才培训活动;
(五)在相关部门指导及监督下编辑黄山园林协会网站,发布与行业及协会相关的各类信息;
(六)做好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工作;承担其他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