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设美丽中国,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现批准发布,编号为ZYA2(II-21-2018),自2018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本定额把提高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作为目标,是规范园林绿化养护资金管理、确定全过程价格的依据。各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各类绿地日常养护管理的预算编制、结算支付以及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活动中,要加强本定额的贯彻实施。同时,我部将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请各省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组织安排。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城市建设司。
本定额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