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林园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合肥”,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进一步树立标杆意识、品质意识、问题意识,全面推进林业园林增绿增效增质,全力做好“绿文章”、“水文章”、“山文章”、“彩文章”,不断开创我市林业园林工作新局面。
2012年以来,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118万亩,城镇园林绿化面积7665.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森林覆盖率已达27.1%、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3%、绿化覆盖率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城乡绿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 构建高标准生态屏障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实施史上最大规模造林,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累计完成115万亩,其中完成江淮分水岭重点区域造林70.4万亩,长防林重点工程造林15.3万亩;建成环巢湖大道、滁河干渠、合六路、合马路、机场高速等重点森林长廊700公里。
加快推进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专项工作,扎实推进绿色富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提升乡村绿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增绿化苗木面积80万亩,年销售额超过35亿元;成功创建34个森林城镇、320个森林村庄。以“五森工程”为牵动,在主城区周围4000平方公里范围内,构建了核心城区、高压廊道、近郊围城、远郊屏障四个大型森林圈,进一步筑牢了我市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引领,科学发展。高质量编报每年的全市林业园林项目大建设计划,与多部门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修制完成《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5-2020年)》、《合肥市“十三五”林业和园林发展规划》、《合肥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以及《合肥市湿地公园发展规划》等,着力构建打造市域“一湖、一岭、六片、面湖依山、绿脉串珠、众水汇巢”的生态森林网络体系和“一湖九水秀庐州,三环五楔绿名城”的绿地系统格局,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林业园林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目标和任务。
坚持放眼长远,着力落实有效的生态保护举措。通过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行为、落实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努力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持续双增长目标。同时,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湿地资源管护,在全省率先开展湿地修复和保护工程。
坚持以人为本 打造高品质生态宜居环境
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构建布局均衡、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
完善技术规范,修改完善了《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制定了《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森林合肥建设规划和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效解决了城乡绿化标准不高、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加强质量监管。加强植树造林、幼苗抚育、园林绿化建设管养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监督考核,强化全过程全覆盖,高标准打造精品示范项目。制定出台了湿地和古树名木保护、绿化工程建设、绿化管养考核等有关规章制度。
大力推进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林荫广场等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新建道路绿化400多条、改造提升200多条,面积达3200万平方米;新建公园游园120处、改造提升公园游园58处,面积约2860万平方米,先后建成了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庐州公园一期、塘西河公园等一批群众身边的重要城市公园。
2017年,通过开展城市道路绿化和园林环境整治行动,以“四提”要求推进精品园林建设,城区绿化观感质量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130个“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绿化项目已开工,完成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一园一路”精品工程、复合功能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增花添彩,开展以绿带净化、喷淋除尘、绿化补植和小老树更换等为主要内容的绿化管养集中整治,绿化管养进一步精细化。
坚持深化改革 激发高效能林园发展动力
积极推进林权流转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流转林地面积19.19万亩,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62家。加大金融支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金额达13.39亿元。全面实施重点公益林政策性森林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资金2亿多元。
拓展造林模式,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集中流转等关键环节上做好服务保障,大力开展招商造林。近年来,全市共引进企业达1000多家,合同投资额100多亿元。实施政策激励,出台《合肥市植树造林重点工程奖补细则》、《合肥市绿化大会战奖补细则》、《合肥市绿化大会战奖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暂行办法》等,积极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
国有林场改革全力推进,狠抓“五个环节”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和巢湖市编委办都印发了“三定方案”,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苗木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园林管养体制改革圆满完成。2012年完成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将养护管理事权一律下放至所在辖区,形成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管养工作格局。
坚持从严治党,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讲看齐、见行动”、“讲重作”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制度治党,结合林业园林业务,出台有关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园林提升行动:
城区绿化迈向大体量多色彩
我市坚持“生态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不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前期工作,通过实施城区绿化大会战和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全力提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描绘“花样合肥”美丽蓝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新建道路绿化400多条、改造提升200多条,累计新增面积约2500多万平方米,提升面积约700万平方米。全市新建公园游园120处、改造提升公园游园58处,累计新增公园绿地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提升公园绿地面积近860万平方米,力争早日实现“出门见景”、“花样合肥”的美丽蓝图。
按照“300米见绿地、500米见园”的要求,大力推进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地、林荫广场建设,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先后建设了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庐州公园一期、塘西河公园、金斗公园、方兴湖公园、半岛公园、淝河生态公园等,改造提升了天鹅湖公园、匡河公园、柏庄公园、瑶海公园等公园绿地,加快形成布局均衡、功能完善的公园绿地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新建公园游园120处、改造提升公园游园58处,累计新增公园绿地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提升公园绿地面积近860万平方米。2016年,着力加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等绿地建设,共新建提升公园(游园)项目59个,完成绿化面积1710万平方米。
以精品意识增添园林靓色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谋化建设一批园林绿化项目,充分借鉴沪宁杭等城市园林绿化的先进经验,强化精品意识,在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建设品质上下功夫,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城区园林绿化品质的显著提升。
结合城市建设和拆迁改造,强化对零星地块的规划利用,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和新(改)建生态停车场等措施,挖掘和拓展更多的绿化空间,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逐步消除绿化盲区。加大实施城市美化彩化建设,集合精品公园游园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中,加大观花植物、彩叶植物、香化植物的运用,在城市增绿的同时增花添彩。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彩化力度,积极推广花境在道路绿化和街头游园绿地中的应用,努力提升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湿地保护修复:
为大湖肌体健康保驾护航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市林园局高度重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调查湿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编制保护规划、完善湿地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等,系统推进湿地生态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机制 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我市湿地跨长江湿地区和淮河湿地区,湿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33%。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市林园局制定政策,建立机制,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完成了《合肥市湿地保护与发展规划》和《合肥市湿地公园发展规划》两个专项规划。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包括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体系。申请确认巢湖湿地为国家重要湿地,完成市域范围内省级重要湿地确认工作。2015年以来已成功申报肥西三河、庐阳董铺、巢湖半岛、肥东管湾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巢湖柘皋河、肥东龙栖地2个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另外滨湖省级湿地公园正在申报国家级试点。下一步将对标国际湿地城市标准,积极研究申报巢湖国际重要湿地和合肥国际湿地城市。
多措并举 为大湖肌体健康保驾护航
巢湖仅湖区湿地面积就达78795.53公顷,是我国长江中下游平原典型湿地生态系统之一,巢湖水环境关系到巢湖流域和长三角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因此,环巢湖湿地的修复和恢复是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结合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采取对巢湖污染底泥进行疏挖,消除巢湖内源污染,再对巢湖沿湖进行吹填,种植各种水生植物的办法修复环湖湿地,通过湿地过滤减轻入湖水体污染。市委、市政府将《环巢湖湿地公园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列入2016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之一,由市林业和园林局与市规划局联合实施。
在研究环巢湖湿地资源的分布、现状和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的基础上,拟建10处各具特色的湿地公园,其中4处国家湿地公园、4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市级湿地公园。通过湿地恢复,可将10处湿地公园的湿地总面积增加至82.80平方公里,最终使环巢湖地区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15%。
广泛宣传 将湿地保护理念根植基层
湿地保护起步较晚,是一项新兴事业,社会大众对湿地的价值和重要性认识仍然较少。我市每年结合“地球日”、“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广泛地开展湿地知识、湿地保护相关内容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湿地生态文化、动植物文化、旅游文化,不断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2016年2月在人民广场举办的第20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派发《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单行本、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图册、科普挂历等3000余份。2016年11月6日是首个“安徽湿地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利用报纸、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平台等图文并茂地展示宣传我市湿地资源;走进社区,搭建展台、向来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湿地知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普及湿地基础知识、功能,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反响强烈,收到良好效果。
林长制:
率先实施并不断向纵深推进
2017年6月,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林长制,并不断向纵深推进,进一步为生态资源的长远保护发展和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合肥市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市林园局印发《合肥市重点生态区域林长制工作手册》和《合肥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林长制工作技术导则、考核管理办法与细则。全市编排林长制重点项目199个,总投资78亿元,其中市级重点生态区域六大类23个项目,投资28亿元;县(市)区级林长制重点项目176个,投资50亿元。所有项目都已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林长、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
林长制工作全面启动以来,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级领导分别担任23个项目林长,实地调研、现场调度,有力推动了林长制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