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出台《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和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对古树名木实行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等林业保护措施。今年,安庆市以“林长制”为抓手,将全市森林(湿地)及建成区绿化区域纳入建立责任包保体系,进一步加大森林、湿地保护。
安庆是省内五大重点林区之一,森林面积列全省第4位,湿地面积居全省第1位,生态保护任务点多面广。近年来,安庆市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建立“七级包保”等机制,森林火灾大幅下降。今年7月起,安庆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实施“林长制”。
“林长制”启动以来,安庆市在桐城市、太湖县、望江县和宜秀区分别开展公路绿化、芭茅山改造、湿地保护与开发及“青山白化”治理等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程。目前,206国道桐城段绿色长廊工程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太湖县芭茅山改造已落实造林主体5.76万亩,砍除芭茅4万亩,造林2.6万亩;望江县武昌湖自然保护区正在开展科考和总规编制;宜秀区 “青山白化”整治已植树110亩,栽植各类树木14500株,片栽4000平方米。
“林长制”工作全面实施以来,安庆市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城乡统筹推进绿化工程。此外,安庆市还建立起林长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对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目前,安庆市共设立林长3977名,其中市级林长6名、县级林长150名、乡镇林长1119名、村级林长2702名,树立林长公示牌143处。今年年底前,安庆将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涵盖全市森林(湿地)及建成区绿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