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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安徽省林业厅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4日  ‖  查看1242次  ‖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全省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改革、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与担保收储机制,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经济活力日益增强、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标。

    《意见》提出,要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关系,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和对采取联户发证的集体林地,权属证书要发放到户,鼓励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经营机制;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扩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试点,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集体资产等收益;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改革,做到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保护农牧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不受侵犯;放活集体林经营,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制度。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完善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引导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促进林地资源转化。以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为依托,提供林权交易线上线下服务;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到2020年,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林场各500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家左右;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支持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木本粮油和竹藤花卉等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户从涉林经营中受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联林带户机制,为农户提供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订单林业等专业化服务。加快林产品精深加工和林业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品牌战略,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意见》强调,要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搭建全省互联互通的林权流转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形成县、乡、村三级林权管理服务网络;推进林权融资服务,建立健全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安排信贷资金投放,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林业部门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集体林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强化科技引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广林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形成支持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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