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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出台意见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4日  ‖  查看1254次  ‖  
    5月23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要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业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福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争取列入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
     
      根据意见,全市新建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按以下范围和标准实施:
     
      今年,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宅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采用装配式的建筑在整体项目中应先开工建设。
     
      明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福州市五城区新建建筑3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滨海新城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2019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福州市五城区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00%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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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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