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十单位联合下发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部委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就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我省要求,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的目标是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健全专业化、协同化、社会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十单位明确提出,要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党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商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制度;加强资产与财务监管,对行业协会商会接受、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情况,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审计机关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置、收益的情况和行业协会商会接受、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加强服务及业务监管,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行业协会商会设立进行登记审查,并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纳税和收费监管,税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涉税行为进行征收管理和稽查,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从事违法收费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各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的行业协会商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加强党建工作和执纪监督,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要建立联合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上级党组织负责领导行业协会商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行业协会商会不重视党建工作、党组织应建未建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以上等级。
截至2016年底,我省参加第一批脱钩试点的480家市级和49家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均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顺利完成脱钩试点任务,实现了“五分离五规范”。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强化对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综合监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