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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布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学习贯彻工作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9日  ‖  查看10029次  ‖  

    新华社于2016年8月21日向社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指导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近日,安徽省民政厅专门下发文件,就做好《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徽省民政厅强调,各地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把《意见》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意见》精神和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贯彻《意见》视频会议有关要求,争取把《意见》列入党委集体学习内容,列入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要把学习《意见》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新闻通气会、专家学习座谈会、社会组织学习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集中的宣传。努力培育社会组织先进典型,挖掘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扶持社会组织的生动事例。同时还要充分运用社会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形成有利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社会环境。

    省民政厅指出,要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增强服务功能等多种方式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政策。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严格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推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规范管理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各地要结合中央文件的贯彻执行,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打造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数量上逐年有所提升,积极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落实双重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建设和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完善各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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