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要求,批准我省在18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11521名,管护森林面积76.3万公顷,并已从中央财政下拨2016年度我省生态护林员管护费7000万元。
我省18个贫困县(区)森林总面积114.21万公顷,其中公益林面积60.55万公顷。新增1万余名生态护林员后,我省所有贫困县将实现森林管护定人定片全覆盖。目前,我省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安排到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