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房地产管理局,宿州、六安市城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处),宿松、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到Ⅱ级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建设行业汛期抗洪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将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洪排涝工作首位
各级城市防洪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将各项防洪排涝措施落实到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城市道路积水的巡查,对城市易涝点要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可能造成积水受淹的棚户区、城市低洼区、地下空间及下穿式道路、立交桥等危险区域和关键部位,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备足排涝设备,及时抢排积水,迅速、坚决、果断转移低洼地带危险区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排水泵站、取水泵房的防汛抢险,确保排水和供水设施安全生产。
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要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做好观测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围墙、挡墙和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检查。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垮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等威胁的要坚决予以拆除、迁移,防止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吸取湖北武汉围墙倒塌事故教训,对施工现场围墙进行专项排查,对存在基础失稳、墙体开裂等安全隐患的围墙要立即进行加固或拆除,并设立警示标志,严防发生围墙倒塌事故。
(三)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对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塔吊基础要防止积水,及时排水。
(四)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现场临时用电要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TN-S系统设置,配备定型化电箱,安排专职电工负责安装、巡查。遇大风、大雨、雷雨要及时切断电源,严防漏电。
(五)加强脚手架管理。防范的重点是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有效,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固、牢靠。
(六)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管理。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遇大风、雷雨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
三、做好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各级要加强对房屋使用的安全监管。对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动员所有人和使用人,及时搬出,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二)加强对易积水区域的房屋安全防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保证房屋公共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三)对于动员人员搬出的房屋,汛期结束后如需搬回居住的,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再次排查,确定房屋安全符合要求,才可入住。
四、做好风景区的游客人身安全保障工作
各风景名胜区要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注重做好地质灾害监测评估、雷雨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加强游客疏导,严防地质灾害、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在持续降雨、气候条件恶劣、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坚决关闭景区,妥善将游客转移至安全地带。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通畅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认真组织落实汛期施工应急援救预案以及应急响应措施,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保证信息渠道通畅。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