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农历甲辰年(龙)腊月二十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可以刷新验证码  
收藏本站 繁體版
  • 首页
  • 走进协会
  • 协会动态
  • 行业资讯
  • 会员专区
  • 政策法规
  • 行业资源
  • 行业规范
  • 环球博览
  • 园林论坛
  •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省内聚焦
    黄山市: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继续实施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8日  ‖  查看1181次  ‖  

    记者从黄山市新安江生态建设保护局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继续推进新安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这是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写进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后,再次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

    建立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是全国首个跨地区、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推动下,皖浙两省先行先试、不断创新,新安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稳中趋好,为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黄山市新安江生态建设保护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进行的新安江生态补偿第二轮试点,将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据了解,此次新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将生态保护补偿作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正在探索建立“大黄山国家公园”,这意味着纳入该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今后也有望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公园范围内的国

                  
    上一篇: 安徽:社会资本渐成造林育苗主力
    下一篇: 合肥滨河公园景观绿化基本完成
     
    主办单位: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中央广场A座1203室 联系电话:0551-65606058 QQ:2897565681 邮箱:ahfjyl@126.com(投稿)
         
    | Copyright Right©2008-2014 Ningzhi.Net Powered | By:Nzcms v4.8.11 | 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