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改革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创新型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一项重大决策,在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省林业厅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的起草制定、贯彻落实等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
答:制定《实施方案》,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强林场活力,确保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设创新型生态强省的需要。国有林场是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建设的战略要求,对于推动绿色发展、打造创新型生态强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三是《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全面进入启动实施阶段,在推动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的同时,将有力促进国有林场摆脱和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增强发展活力。
问: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哪些?为实现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两大目标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实施一个战略,即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建立一个新体制,即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聚焦两大目标,即保护生态、保障民生;推进两个分开,即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实现两个创新,即创新管护方式、创新监管体制;推动两个转变,即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
围绕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两大目标,我省要求:一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保障改善民生。把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三是坚持分类施策。要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因地制宜,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四是坚持分级负责。省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市、县(市、区)政府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责任。通过改革,全省国有林场要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的总体目标。
问:国有林场改革怎样理顺体制机制,确保富余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到位?
答:国有林场改革首先要功能定性明确到位。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二是基本属性界定到位。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三是人员编制核定到位。林场事业编制问题,要根据所处区位、林地规模、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科学核定、合理优化、统筹调剂,努力满足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需要;四是财政预算安排到位。在科学核定事业编制基础上,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五是富余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实施方案》强调,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六是社会职能剥离到位。加快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让国有林场集中精力培育资源、保护生态;七是经营机制转换到位。加快职能转变,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同一区域内进行林场整合;八是森林资源监管到位。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
问:全面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发〔2016〕6号文件和皖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国有林场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各有关市、县要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