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9日星期六农历乙巳年(蛇)五月二十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可以刷新验证码  
收藏本站 繁體版
  • 首页
  • 走进协会
  • 协会动态
  • 行业资讯
  • 会员专区
  • 政策法规
  • 行业资源
  • 行业规范
  • 环球博览
  • 园林论坛
  •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快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6日  ‖  查看1869次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部对2014年所有申报城市、县城和城镇组织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命名江苏省徐州市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沧州市等46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高邑县等78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省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希望被命名的城市、县城和城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发展,全面推动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建设,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命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5日

    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命名名单 .doc
                  
    上一篇: 住建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下一篇: 两会大事连着百姓心事
     
    主办单位: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中央广场A座1203室 联系电话:0551-65606058 QQ:2897565681 邮箱:ahfjyl@126.com(投稿)
         
    | Copyright Right©2008-2014 Ningzhi.Net Powered | By:Nzcms v4.8.11 | 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