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全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业技术力量编制了《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公告,标准编号为DB34/T5016-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标准》的正式实施,必将加强我省城镇园林绿化规范化、标准化养护管理,加快促进由“注重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进一步提升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