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报、延期、变更)审批
项目名称:三级和三级以下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办理地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
许可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申报条件: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应要求: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申报材料:一、首次申请(一)申请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应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信息上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要求办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申请报告;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申请表格网上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在申报系统打印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3、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必须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编写目录、页码):
(1)、各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意见(文件);
(2)、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3)、企业注册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彩色扫描件);
(4)、按《公司法》组建的公司章程;
(5)、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和履历表(彩色扫描件);
(7)、企业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明细表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8)、企业工程业绩等其他文件、证明材料(新申报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企业的工程业绩不作要求);
(9)、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申请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核实。网上申报材料根据软件系统要求逐一填写上报。
(二)申请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
(1)《XX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资料一套。附件资料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要求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2)申请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明晰、字迹清晰工整,扫描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3)所有证件(包括资质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毕业证书等)都需提供原件及扫描件;
(4)职称证书必须是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授权认可的机构颁发的;非人事部门颁发的需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
(5)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表必须是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网上申请材料企业登陆《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有漏项;网上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相一致。申请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应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信息上报。
二、申请资质延续(升级)所提供的材料与除申请资质核准所需材料外,另需附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全部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4、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的变更证明;
5、涉及人员变更的,须有任命文件、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因改制、股权变更或合并等所致资质证书变更时,还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三级企业标准所涉及的各类人员证明材料。并按资质核准程序要求重新核定该企业资质。
四、证书遗失补办企业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证书遗失后需及时在省级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证书补办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企业在省级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