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星期五农历甲辰年(龙)五月十七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可以刷新验证码  
收藏本站 繁體版
  • 首页
  • 走进协会
  • 协会动态
  • 行业资讯
  • 会员专区
  • 政策法规
  • 行业资源
  • 行业规范
  • 环球博览
  • 园林论坛
  • 您的位置:首页 >> 园林论坛 >> 理论研究
    社会组织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  查看2185次  ‖  
          近年来,社会组织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由于国内多数社会组织力量有限,社会组织更应做好事先维权,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社会组织应当对其名称(字号)、标志和标识设计和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并认真管理已注册的商标。
      ()社会组织在可行的范围内,对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
      ()如果社会组织有任何发明创造、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发明,也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申请。
      ()对某些不适合用著作权或专利保护的、具有较高价值的项目资料或项目信息,社会组织要做好保密工作;对外推进项目的过程中,通过与相关单位或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的方法,防止有价值的项目创意和计划书被他人剽窃。
      ()随着网络发展,许多社会组织都有自己的域名,为防止某些借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等名义敛财、欺诈等情况发生,社会组织应该注意保护自身域名,防止被盗用。
                                                              来源:齐鲁晚报
                  
    上一篇: 王焕培: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
    下一篇: 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
     
    主办单位: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中央广场A座1203室 联系电话:0551-65606058 QQ:2897565681 邮箱:ahfjyl@126.com(投稿)
         
    | Copyright Right©2008-2014 Ningzhi.Net Powered | By:Nzcms v4.8.11 | 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