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激励我省风景园林行业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行业党建质量和水平,奋力开创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决定在“七一”前评选表扬一批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协会会员单位党组织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表扬行业优秀共产党员50名。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知识技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业绩显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单位(行业系统)有良好影响,会员广泛赞誉。
5.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公益事业等工作中,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会员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广泛动员学习的基础上,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形成决议并推荐名单。
(二)审核。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党支部对推荐上报的建议表扬对象进行审核,依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拟表彰对象。
(三)公示。对确定的拟表扬对象名单,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党支部在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决定。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党支部确定表扬对象,作出表扬决定。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会员单位及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扬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选表扬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健康有序发展结合起来,与激发党员群众工作热情、争创一流业绩结合起来,使评选表扬工作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二)坚持标准。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战斗力强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
(三)材料报送。《推荐和审批表》(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请于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2897565681@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一并寄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董朝晖、桂 凤
电话:0551-65606058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高速中央广场A座1203室
附件:《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022年6月6日
附件:
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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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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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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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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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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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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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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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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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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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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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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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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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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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党支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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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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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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