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风景园林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根据《安徽省风景园林“徽园杯”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徽园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工程须近三年内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园林古建)工程;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园林景观规划设计项目,凡涉及园林、建筑等多专业的大型综合项目,以园林专业为主的项目方可申报,凡已参评项目不予申报。
申报对象为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参评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安徽省风景园林“徽园杯”奖评选办法》,《2021年度安徽省“徽园杯”奖申报表》可登录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网站(www.ahfjyl.cn)下载电子文字档。以上资料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报送纸质材料一份于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档资料发至协会邮箱。
四、评选方法
(一)“徽园杯”奖评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好中选优、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协会将组织“徽园杯”奖评选专家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查验,经综合评定得出结果,报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审定并网上公示7天。
(三)经评审程序,综合评议出施工项目金奖、银奖、铜奖,规划设计项目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由协会颁发证书、奖牌。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并通报表彰,获奖工程汇编成册,优先推荐参加上一级各类奖项的评审和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投标。
五、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朝晖 桂 凤
电 话:0551-65606058
邮 箱:2897565681@qq.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中央广场A座1203室
附件下载:
一、安徽省风景园林“徽园杯”奖评选办法.doc
二、2021年度安徽省“徽园杯”奖申报表.doc
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