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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安徽省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安徽省绿化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4日  ‖  查看1114次  ‖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草原局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林长制改革为总牵引,以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为主抓手,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努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国土绿化工作成效显著

    林长制改革全面推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李锦斌书记的亲自擘画和强力推动下,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林长制改革。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全面建成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设立各级林长52122名,各地出台林长制改革配套制度752个,配备护林员47020名,落实市县两级责任民警1584名,形成了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林长制改革已成为我省重点领域改革八大品牌之一,中央和省主要媒体上百次宣传报道。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大力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

    林业“双增”行动稳步实施。2018年是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关键之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谋划启动了“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了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全省共完成造林143.62万亩,超计划任务19.68%;实施森林抚育598.64万亩,退化林修复59.25万亩,新育苗7.3万亩。芜湖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地创建省级森林城市6个、森林城镇77个、森林村庄640个,建设森林长廊示范段688公里;全面实施长江两岸生态复绿工程,完成造林46.44万亩。

    全民义务植树扎实开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民义务植树工作。2018年3月27日上午,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省政协主席张昌尔、省委副书记信长星等省暨合肥市党政军领导和部分省直机关干部、高校学生代表,共同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并实地督导林长制改革,以实际行动履行公民植树义务。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据统计,2018年全省共有3600万人次以不同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完成植树1.1亿株(含折算株数)。

    部门绿化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各部门积极履行绿化职责。财政部门聚焦增绿护绿,全年拨付省级以上林业资金14.4亿元,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试点,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自然资源部门推进绿色矿山和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6.93万亩、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5.51万亩。生态环境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12万平方公里。住建部门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扩面增绿行动,营建绿地面积9300万平方米、城市公园40余个、街头绿地游园253余处、绿道900公里。交通运输部门完成沿江码头复绿173个。水利部门持续加强江河滩头及堤防、工程管理区和办公生活区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教育部门同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与校园绿化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系统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植树活动,大力营建“工会林”“青年林”“巾帼林”等。

    林业资源保护切实加强。2018年,完成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积极推进公益林和林地“一张图”数据融合对接,首次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应用试点,建立了森林资源存量与增量相结合的监测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天然林停伐措施,基本完成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在自然保护区开展非国有公益林政府租赁试点。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湿地公园7处。组织开展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和“飓风1号”“春雷”“绿剑”等专项行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45起,破案483起;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042起,查处3776起,有力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林业富民产业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推进木本油料、林下经济、苗木花卉和森林旅游康养高质量发展,新造油茶、薄壳山核桃20万亩。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认定第四批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15家、首批示范家庭林场70个,新增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0个。2018年全省林业总产值4044亿元,同比增长11.98%。成功举办2018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积极发挥林业生态扶贫优势,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新增4100名,总数达15584名,中央财政年补助资金9500万元。抓好林业产业扶贫工作,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积极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

    林业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编制完成100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32个国有林场启动了林区道路建设,实现林区道路建设的历史性突破。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推动18个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联系点先行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发布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完善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将林权交易纳入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进“皖林邮贷通”小额贷款业务。加强使用林地等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化优化林木采伐管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二、林业发展保障措施强劲有力

    高位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将其列入大事要事,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高规格会议研究部署,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多次调研指导、亲自谋划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省级林长督察、考核等制度。省林长办先后印发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林长制投诉举报办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省政府及时召开全省造林绿化现场会,各地迅速行动,早谋划、早部署,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形成了市县党政领导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业务部门跟踪服务、乡镇领导包片抓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精准施策,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各地以加快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优化林业结构、提升造林质量效益摆在突出位置,实施林业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突出尊重自然的理念,本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构建稳固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城乡造林绿化相得益彰。皖北平原地区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探索推进农林多业融合发展;江淮分水岭地区围绕“把树种上、把水留住”这一基本目标,探索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沿江地区围绕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探索建设皖江绿色生态廊道;皖西大别山区结合脱贫攻坚,探索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皖南山区加强新安江和青弋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修复,探索构建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

    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国土绿化新路子。各地根据国土绿化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创新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好“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造林绿化,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全民广泛参与的国土绿化投入机制。鼓励承包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积极培育造林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造林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全省现有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超过1.8万个,企业、大户、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工程建设的主要力量,承担造林任务占总面积的90%以上,打造了一大批高效、精品林业工程。同时,强化林业投融资服务,加快组建林业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林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强化信贷支持。积极利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为林权流转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拓展国土绿化融资渠道。

     三、林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林业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森林资源快速增加。新中国成立初期,我省在森林覆盖率只有12.51%的极其薄弱基础上起步,积极推进造林灭荒、平原绿化、部门绿化,大办乡村林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得到显著增长。“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实施“五八”绿化规划、林业二次创业、建设万里绿色长廊工程、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以及目前正在实施的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等林业重点工程,我省造林绿化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全省森林面积395.85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8.65%。

    林业改革力度空前。围绕林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领域着力推进改革,全面创新林业体制机制。1979年,从划定自留山开始,我省拉开了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改革的序幕。1981年,省委、省政府部署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林业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目前全省完成集体林确权面积5291万亩,颁发林权证286.56万本。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009万亩,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50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公益林应保尽保。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全省国有林场由141个整合为 100个,完成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岗位设置,政事、事企分开,“保生态、保民生”两大改革目标初步实现。

    林业资源保护有力。全省森林蓄积量长期保持“长大于消”,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实行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经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省自然保护区达110处,面积达77.49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5%,基本形成了森林、湿地、野生动物三大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全省现有湿地总面积104.1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7%。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松毛虫和杨树、竹类及经济林病虫害等重点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森林防火体系日益完善,火灾防控、应急保障、扑救能力不断提升。

    林业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坚持依法治林、法治兴林,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业地方立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省级林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相继出台,构建了较完善的林业法规体系。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推行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六项制度。加强林业普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建立了省级林业规范性文件库。制定了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实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政领导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林长制改革攻坚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上创新发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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