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通过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建立起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管体制,有效遏制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标前严格审查。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多家投标人报价接近甚至相同的围标串标现象,合肥在确定建设工程商务标评底价过程中加入“不确定因素”,增加围标串标的难度。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最高限价的85%~92%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必须提交中间差额。
标中公开透明。建立评标专家培训教育、定期考核、准入、清出等制度,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方式减少人为因素,提高招投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运用交易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如,将投标文件特征码和投标文件绑定,上传投标文件网络IP地址,系统将进行自动比对,判断是否存在同一电脑制作、同一网段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进而判断是否为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并进行进一步处理。
标后监督落实。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判定串通投标的具体标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和退还,防止投标人之间私下交易,加大围标串标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