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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剑龙委员建议:尽快制定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法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9年3月5日  ‖  查看1247次  ‖  

    “在生态法律体系当中,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权是重要的一环。只有严格生态法律的执法,对违反生态法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罚机制,生态法律体系才真正具有执行力和约束力。”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将目光聚焦在生态环境保护上。

    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课题,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我国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目标。

    皮剑龙指出,在我国,法律执行一直是法制建设中的老大难问题。就生态执法本身而言,由于环境问题的一些特殊性、复杂性,更是令执法和处罚实施起来难上加难。

    “而这些困难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生态保护法律的严肃性,更是对国民的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皮剑龙认为,现行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不能满足新时代下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发展需要,从这个层面上讲,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法》,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行政处罚体制机制,加大生态保护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环境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将环保生态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转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就显得十分迫切和有必要。

    为此,皮剑龙建议:首先,要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法》作为生态执法处罚的直接依据。其次,要统一生态环境执法权,建立严格的不同主体的执法处罚制度,覆盖生态环境管理的整个领域,这样才能改变生态环境执法分权分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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