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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将严打长江11地各类违法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6日  ‖  查看1153次  ‖  

    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今天再推出一项新的执法行动——全面排查处理长江沿线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开发活动,坚决遏制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

    长江经济带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等11省(市)。生态环境部说,目前,长江沿线仍有部分自然保护地存在着违法违规开发活动,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威胁。

    生态环境部说,此次行动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纳入“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范围的基础上,将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全面深入排查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的重点是排查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建设码头、挖沙采砂、工业开发、矿山开采、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侵占和损毁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破坏生态问题,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实行拉条挂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全面彻底整改。

    “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督促其及时彻底整改和全面修复。”生态环境部表示,对因自然保护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生态破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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