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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在全国率先实施月度生态补偿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审核人员:admin  ‖  审批人员:admin  ‖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3日  ‖  查看1024次  ‖  

    环境治理拖后腿,不光丢脸,还会被罚钱。2017年6月28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河南省全面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制度,以经济奖惩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据介绍,按月度实施生态补偿在全国尚属首创。

    根据办法,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超过考核基数或水质下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扣收措施;反之,实施补偿金奖励措施。

    河南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解读:按月度奖惩比过去更加严厉

    据了解,早在2010年,河南就出台了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16年河南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后,也出台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随着新办法出台,老办法同时废止。

    新老办法有何不同?专家对此解释,老办法按季度考核,新办法按月度考核。考核标准也不一样,老办法考核基数按省定目标值,新的办法中空气质量考核按省均浓度值,水环境考核按水质。按月度实行阶梯式奖惩,比过去更加严厉,力度增加。新办法更科学合理,更能发挥生态补偿引导作用。新办法按照省均浓度考核,污染排放少、对全省平均水平贡献大的地方就要享受补偿奖励,污染排放多、拉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方就要扣收更多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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